列车晚点不赔偿,并不是铁路部门的先例,而是一家独大的“铁老大”的一贯作风。虽然经过了三十年的改革开放,铁路部门缺少为民服务意识观念仍然固若金汤,并没有真正实际意义上的改观。
我们常说:人民铁路为人民。然而在一家独大的现实环境下,铁道部的“为人民”服务的资源一直处在稀缺和匮乏的状态中。尤其是在一票难求的春运高峰期间,在人群拥满像沙丁鱼罐头的车厢里,在乘客连上一趟卫生间,连喝一口开水都难以保障的的情况下,更别奢望什么铁路部门的优质服务了。
列车晚点不赔偿,一直是铁道部的土规定。旅客手持火车票怕晚点乘不上车,再去退票,便会被扣去票价20%的费用。因为这个责任是由旅客个人造成的,所以旅客个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。而列车晚点,则是由于铁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造成的责任,铁路部门为什么可以不赔了之。既然铁路部门把责任划分得很详细,属于乘客自己的责任,就要由乘客自己来承担,那么,当铁路部门发生违约问题时,为何却闭口不谈责任和赔偿。
铁路部门对于列车晚点不赔偿的解释为,铁道部对于此方面没有明文规定。铁道部对于旅客的各种处罚性条款制定得很详细、很严格,而对于因为自己的工作失误,给顾客造成损失的赔偿规定,却没有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可操作性条款。很显然,铁道部门在制定这些规定时,是站在管理者的角度,而不是站在服务者的角度来制定的。没有服务意识的管理规定,也就创造不出人性化服务的流程。
以上内容乃复制粘贴~只是感觉每次都被铁道部坑而又哑巴吃黄莲很不是滋味。为啥小日本都能做到晚点赔偿而我们大天朝不可以?
日本人均铁路长度现在差不多是中国的两倍,而中国的旅客发送公里数是日本的两倍;并且因为显而易见的地理关系,日本货运可以大量依靠海运,中国货运只能依靠铁路。再加上日本作为发达国家,铁路发展的早,管理水平也比中国高,所以铁路公司可以保证正点率并对误点作出赔偿。